| 我院作为民政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2006-2010 年周期“为无人看护的儿童提供保护与照料模式;加强弃婴预防与康复措施”合作项目的五个项目执行单位之一,受委托执行《儿童权利公约》的培训。经过认真筹备和计划, 7 月 4 日 、 5 日院分两期组织全体职工、义工进行了《儿童权利公约》知识培训讲座,共 140 余人参加。
讲座由政工科、业务科的两位同志主讲,主要就《公约》产生的背景、基本框架、主要原则及内容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讲解。阐述了儿童的四大基本权利,即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培训采用了集中授课、小组讨论、案例分析、挂图参考、角色扮演等多种形式的有机结合,使课程变得内容丰富、活泼生动,让大家在有限的时间里既了解了有关的理论知识,也有了切身的感受和体验,加深了对相关知识的印象。
通过培训,员工们了解并掌握了《公约》的基本知识,结合实际工作,落实在对养员的日常照料和教育之中,让孩子们真正享受到《公约》中提到的基本权力,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此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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