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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荷园家庭式照料机构
我院静海养护基地
涉外收养
我院静海养护基地
 
  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在“两高”(即经济基础高、人员素质高)的保证下,正式启动了家庭寄养,在静海县成立养护基地,让更多的残疾儿童回归社会、走进家庭,享受家庭的温暖。局、处领导多次到静海养护基地视察,我院也经常派员深入寄养家庭在管理、喂养等方面进行指导、示范和培训,寄养家庭家长踊跃参加,认真听讲、积极提问,觉得受益非浅,增强了对残疾儿童病症的认识,通过实践不断消化吸收,提高孩子的生活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家庭寄养工作依法保证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我院先后出台了《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家庭寄养协议书》、《家庭寄养儿童生长发育检测表》等,从而在监督管理、康复指导、生活照料等各方面使家庭寄养趋于科学、规范、合理。
  在华工作的外国友人作为志愿者在到院做志愿者过程中与儿童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一些外国友人将年龄较小的残疾儿童接回家中抚养,为儿童提供良好的生长、康复环境,外方需与院签定托养协议。此种形式如该儿童与托养家庭成员相处很好,彼此都感到满意,可办理涉外收养的相关手续。
 
  天津市儿童福利院积极开展涉外收养工作。根据中国收养中心填报材料的要求,有计划地提供涉外预送儿童的材料,创造更多的机会,使这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外国人,经中国收养中心批准,都可收养天津市儿童福利院的孤残儿童。院方做为送养人,积极办理涉外收养方面的手续。包括:办理收养登记、涉外收养公证、为被收养人办理护照等相关手续。经走访部分收养家庭,这些被涉外收养的儿童在他们各自的家庭都能健康、愉快地生活。同收养家庭成员相处得很好。 
  
  凡符合99年4月1日颁布的《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有条件的公民,都可收养天津市儿童福利院的孤残儿童,院方将积极协助办理相应手续,包括办理收养登记、儿童户口迁入收养家庭等。
  
  代养是国内公民与儿童福利院代养协议后,将院孤残儿童接回家中代养。代养期间儿童的生活费用由代养家庭负责,被代养儿童与代养家庭生活一段时间,彼此相互了解,如收养当事人都同意可办理收养登记。  
   
公司名:天津市儿童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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